福建工程学院来华留学生招生简章

Admission Prospectus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to

Fuj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附件一:福建工程学院设立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暂行办法

  附件二: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一、学校概况

  福建工程学院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省会——福州。福州是一座具有2000多年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是中国东南沿海的一个重要港口。它背山依江面海,气候宜人,地理环境优越,有榕城、温泉城之雅称,还有“江南胜地”之美誉。

  福建工程学院占地面积136.88h㎡(公顷),是一所以工为主,涵盖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多学科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办学历史溯源于1896年清末著名闽绅林纾、末代帝师陈宝琛创办的"苍霞精舍",解放前为享有盛誉的"福建高工",现被誉为福建"建筑业的黄埔军校"、"机电工程师的摇篮"。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校本部专任教师949人,其中高级职称366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705人。现有各类学生2.5万余人,学院设施齐备,学习、生活环境优越。先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德国、新加坡、日本等国家的近10多所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往来联系。

  二、招生类别

  1、语言生:学习期限可为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或一年、二年不等。学校每年的三月份和九月份开学,学生将根据其中文程度分班;
  2、本科生:学制四年,每年的九月份开学(专业以电子系、土木系、管理学院、材料系所开设的专业为主。申请其他系部、其他专业的学生可与其系部负责人或校国际交流处工作人员联系。专业、系部详情请参看学校网站:http://www.fjut.edu.cn
  3、研究项目:研究内容、时间、方法以双方讨论结果为准;
  4、交流生项目:以具体的合作协议为准。

  三、外国留学生入学条件

  基本条件所有申请者须为年满18周岁持有效外国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愿意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身体健康。此外,

  1、语言生

  须具有高中及以上(相当于中学六年级文化水平)文化程度。

  2、进修生
  
  (1)申请时无“HSK”成绩者可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关汉语测试且成绩合格;
  (2)两名副教授(或以上职称者)的推荐信。

  3、本科生

  (1)具有高中及以上(相当于中学六年级文化水平)文化程度,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达初等C级及以上;申请学习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历史等专业的须达到中等C级及以上;
  (3)申请时无“HSK”成绩者可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关汉语测试且成绩合格。

  4、交换生

  以具体的合作协议为准。

  四、留学生收费标准

  我校针对来华留学生的费用采取颁发奖学金和自费来华留学两种形式。其中,奖学金申请请参照附件1,自费外国留学生的收费标准(以人民币计算)如下:

  1.文科类专业:

  本科生:每学年14000;

  语言生:学习时间约为一个月的1500;学习时间约为三个月的,4000;一学期的,6000

  进修生:每学年14000;

  交换生:费用以具体协议为准。

  2.理科和工科类专业:

  本科生:每学年16000;

  语言生:学习时间约为一个月的,2000;学习时间约为三个月的,5000;一学期的,7000;

  进修生:每学年16000。

  五、住宿条件及费用

  福建工程学院拥有单人间、双人间和四人间等不同规格和条件的留学生宿舍。房间内设有:彩电、冰箱、洗衣机、互联网接口、卫生间,且学校餐厅为学生供应美味可口的菜肴,每天餐费约20-30元人民币,餐费自理。

  由于宿舍床位有限,学校将尽量保证享受奖学金的留学生住宿。自费生可通过来电或邮件咨询校园内宿舍相关信息,电话:86-591-22863030 邮箱:fjutio@fjut.edu.cn

  费用:单人间4800/年 双人间 2400/年 四人间 1200/年

  六、其他费用

  1、办理居住许可、签证费、体检费等费用自理。

  2、公寓内装有互联网线,可免费上网。书本费、材料费、电话费、传真费、邮费等自理。

  3、教学计划外的实验、实习、参观旅游等费用自付。

  七、医疗保险

  福建工程学院要求所有的外国留学生必须购买涵盖其学习的足够的保险;保险至少应包括意外险和医疗险。学生可在来华前或来华后购买保险。报名注册时,学生须提交保险公司(或其它相关机构)开出的包括意外和住院险的保险单,保险单的文字须为中文或英文。对于没有购买所要求的医疗保险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八、申请及考试时间

  1、本科生:每年的4月30日前(开学时间为当年的9月份);
  2、语言生

  春季生应在11月30日前提交申请;秋季生应在4月30日前提交申请。(:在当年的12月15日或5月15后,申请人将会接到有关申请学习项目是否开办的通知)。

  3、短期学习项目:

  福建工程学院致力于与世界上的高等院校或教育机构合作开展短期培训项目,其合作的细则如科目安排、时间、学费等都取决于合作双方的商谈结果。欢迎有合作意向的国外高等院校或教育机构与我校洽谈有关合作细节。

  4、交流生项目:

  福建工程学院欢迎有合作意向的国外高等院校或教育机构与我校洽谈学生交换事宜。

  九、申请程序

  1、申请者须向福建工程学院国际交流处索取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或从学校网站下载(网址:http://wsc.gzhu.edu.cn
  2、须向我校国际交流处提交以下资料:
  a) 填好的福建工程学院外国留学生申请表
  b) 护照、成绩单和最后学历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公证);
  C)健康证明及血液检查报告; 
  d) 6张照片(短期学生为5张)(护照照片)

  3、收到以上资料后,学校将研究决定是否录取申请人。被录取的申请人将收到录取通知书和申请来华签证用的JW202表。自申请人提出申请至录取通知书寄出至少需8个星期。在此期间,我们将尽量通知您所缺失的资料。若申请人已提交完整所需的资料,我们将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若通过,我们将会安排必要的考试。如申请人被录取,我们将会尽快发出录取通知书;不过,我们可能会因为某种不可预料的问题而无法及时答复您的邮件。被录取的学生将会收到录取通知书及JW202表(申请人须凭该表到当地的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来华学习签证)。

  4、被录取的学生来我校国际交流处报到注册时须带上录取通知书及JW202表;若未能及时获得签证,须与国际交流处联系,以做好安排。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高洁
  电话:0086-591-22863030; 传真:0086-591-22863015
  网址: http://www.fjut.edu.cn
  邮编:350108
  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新区学府路3号福建工程学院国际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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